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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认定(上)

2017-07-31

企业高薪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概念
是指注师接受申报企业委托,对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不满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简称收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审计目标
上述两明细表是否在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编制;反映的财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申报企业在所审计期间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核算注意事项
1、相关性:申报企业应当恰当界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具体范围,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 电子信息技术
二、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三、 航空航天技术
四、 新材料技术
五、 高技术服务业
六、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七、 资源与环境技术
八、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2、分项目单独核算(清晰)
3、会计期间:年度1.1—12.31日,(截止性、准确、完整的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4、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采用的方法、费用的归集和摊销、收入的确认等(保持一贯性原则)。
5、与研发费用和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有关的账外资产和应计未计负债要计入账内。
附:
(一) 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二)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6、注意相关指标限制
(1)近3个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近3个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比例
最近一个年度收入小于5000万元,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个年度收入5000—20000万元,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个年度收入20000万元以上,比例不低于3%
(2)中国境内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60%以上
(3)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包括委托境内和境外机构)只按其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4)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用,专利申请维护费用、高科技研发保险费,专家咨询费等合计不得超过研发费用的10%
四、审计前期沟通
基于中注协2008年11月12日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指引》风险评估要求,对申报企业如下两个方面进行了解:
1、 环境层面:如行业状况、所处行业的市场供求和竟争状况、产品的技术、企业性质、组织机构、关联企业、产品生产周期、经营活动等情况。
2、 控制层面:研发费用环节、产品销售环节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

 

专项审计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编制的近3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二、 各个研发项目的明细清单及对应的研发部门数量、研究开发人数统计表和缴纳职工“五险一金”的相关资料。
三、 各个研发项目的预算资料,同时还包括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检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四、 因研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利、非专利发明、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协议或合同、委托其他机构开发的协议。
五、 研发人员的考核奖励政策及制度。
六、 确保研发费用、产品(服务)收入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七、 管理层声明书(事所提供格式)。
八、 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编制说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事所提供格式)。
九、 其他。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九、 电子信息技术
十、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十一、 航空航天技术
十二、 新材料技术
十三、 高技术服务业
十四、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十五、 资源与环境技术
十六、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管理层声明书范例 

                             管理 层 声 明 书 

 重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并     、    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已委托贵事务所对本公司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2007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为配合贵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本公司就已知的全部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1.本公司承诺,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如实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及其编制说明是我们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4)恰当界定研究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具体范围。 

     2.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本公司管理层对上述申报明细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本公司承诺上述申报明细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贵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对上述申报明细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汇总表附后。 

     3.本公司已向贵事务所提供了: 

      (1)与编制上述申报明细表相关的全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数据; 

      (2)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决议、合同、协议、章程等相关资料; 

      (3)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相关的全部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会议记录; 

      (4)就运用的重大会计政策以及管理层对监管机构、法律法规或合同的特殊要求所作出的重要解释。 

     4.本公司所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支出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均已按规定入账,不存在账外资产或未计负债。 

     5.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识别和披露了所有重大关联方交易,并已恰当地反映在本公司编制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编制说明中。 

     本公司已提供所有与关联方及其交易相关的资料。 

     6.本公司已提供全部或有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销售与劳务提供相关的诉讼、赔偿、承兑、担保等或有事项。 

     7.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承诺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承诺事项。 

     8.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影响申报明细表公允性的重大不确定事项。 

     9.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发现舞弊及其他违反法规行为,未发现: 

      (1)涉及管理层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2)涉及对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员工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3)涉及对申报明细表的编制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的任何舞弊行为或舞弊嫌疑的信息。 

     10.本公司严格遵守了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存在因未履行合同而对申报明细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1.本公司已提供上述申报明细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资料,除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日后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日后事项。 

     12.本公司管理层确信: 

      (1)对单独占有的核心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纠纷; 

      (2)无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任何权属纠纷。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财务负责人:(签名)

                                                    技术负责人:(签名)

                                                   二○○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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