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26日,我们共同参加了科技部组织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首先介绍了当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总体情况,分别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结构、管理链条、项目立项流程和管理流程等几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将一批科研管理类事业单位改造成专业机构,以实现项目管理专业化、科学化。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流程项下已取消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预算执行报告相关内容一并纳入,合并年度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重点项目和问题项目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通过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组在中期、里程碑节点进行检查,充分发挥项目自我管理作用,精简过程管理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经费管理刚性偏大、经费拨付机制不完善、间接费用比例偏低、经费报销难等问题。
针对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件,本次培训中主要指出以下几方面改革措施:
一是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进一步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项目管理部门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不再单独开展预算评审;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
二是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合理制定经费拨付计划并及时拨付资金。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
三是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四是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在项目实施期末实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
紧接着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文件,以审计业务流程为整体框架,先后分别讲解了初步业务活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审计报告等具体内容。其中风险层面主要讲到需要从被审计单位及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结题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和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业务流程等几方面加强了解。实质性程序中,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为例,对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支出情况、应付未付情况和预计支出情况展开讲解。
最后徐胜怀老师针对当前审计实务中项目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如下:
首先是项目设备费支出不合理,如在预算批复额度内采购的设备实际未投入相关课题研究;通过滥用预算调剂权,调增设备购置费预算;同一单位的课题团队,购置多台型号 相同的设备,且设备使用率很低;人为调控结余资金,购置课题不需要的设备等。业务费主要列支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材料费支出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生产与研发领料的界限不严,通过虚假的合同和发票套取材料费,将已列支的材料费支出在应付未付支出中进行重复申报。测试化验加工费支出需特别关注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测的真实性,支出相关内容是否与课题研究过程相关,同一个机构下的不同研究课题之间是否存在相互结转测试费。燃料动力费更强调费用分摊是否合理,费用支出是否与课题研究对象和实际需求相匹配。差旅费需结合课题研究任务与研究团队,重点关注支出相关的人员、人数、 时间时长、地点、频次、额度等,判断其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劳务费主要关注是否通过签订虚假劳务合同虚列支出,通过编制虚假劳务领用单,支付课题任务转包合同款等。
通过本次培训,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业务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我们应该牢牢把握总体要求和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结合支出事项的本质和前因后果,分析其合理性、特殊性,避免拿着政策文件“生搬硬套”。
审计四部 庞鑫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