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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培训心得

2022-08-02

2022年7月27日与28日,我参与了科技部组织的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培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 号)及有关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中注协组织修订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审计指引的修订情况有了比较清晰的理解,也收获了新版审计指引的全面解读。

史文静老师和王凤波老师先后介绍了审计指引的修订情况,并按照审计业务流程,从初步业务活动和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和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审计报告等方面解读了新版审计指引。

指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精简和优化了审计报告,调整和补充完善了审计程序,以及根据最新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更新了相关要求。

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审计为特殊目的审计,审计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报告中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的科研项目(课题)资金投入、使用和管理的具体情况,以便于为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提供重要依据,为科研资金监督和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审计人员需要掌握和尊重科研活动规律,在审计过程中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遵守相关审计准则中适用的规定,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恰当编制工作底稿。

在初步业务活动中,注册会计师需要做到“知己知彼”,既要判断自身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必要的时间与资源及相关职业道德要求,评价被审计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关键人员的诚信情况、受托业务的可审性。

在计划审计工作时,考虑到科研项目(课题)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注册会计师需要合理进行信息系统审计相关资源调配,充分识别评估信息系统导致的风险。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审计人员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项目(课题)基本情况,了解与结题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了解与资金管理相关的业务流程。

国办发〔2021〕32 号文要求审计人员关注被审计单位是不是设置了科研财务助理以及科研财务助理的胜任能力如何,强调被审计单位建立并执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责任。

资金管理方面,项目(课题)直接费用支出需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并遵照执行。每笔支出需经过完整的审批流程方可办理。〕32 号文规定间接费用由被审计单位统筹安排支出。此时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执行观察、检查、穿行测试等审计程序来评估支出的审批流程是否完善、统筹安排使用是否合理等。

实质性程序的执行要点比较多,其中有几点我印象尤其深刻。

其一,由于关联方交易的复杂性与潜在风险,审计人员需要对关联方进行重点关注。要关注设备费支出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采购材料的情况、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支付测试化验加工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单位支付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支出的情况、应付未付支出的支付对象,判断是否采取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其二,在对应付未付支出实施审计程序时,审计执业人员可以参考《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突击花钱”中“四风”问题的通知》(国科办资〔2021〕36号)

其三,国办发〔2021〕32号文要求项目(课题)结束进行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因此审计人员需要关注验收流程是否完整、验收资料是否齐全等。

科研项目(课题)审计同样需要兼顾效率与审计质量。加之审计指引修订的出发点之一是“尽可能给科研人员减负”,因此,实施了控制测试且控制测试表明内控运行有效的,能够询问科研财务助理的,尽量减少对科研人员的询问。对于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实施现场审计。对于项目(课题)参与单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综合运用职业判断,在保证审计质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非现场审计。从风险导向审计角度考量,这也是合理的。

审计报告格式的修订,新指引下的审计报告分为引言段、项目(课题)基本情况段、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段、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主要问题及建议段、审计意见(综合执行)段、被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责任段、综合使用限制段、附表(5项)、附送资料(1项电子)。

在审计报告中,资金使用情况方面,审计认定数与单位账面支出数有差异的,需要重点披露。

根据审计指引,除用于佐证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外,注册会计师通常无需复印被审计单位的记账凭证等资料,但应在工作底稿中记录所核查具体项目或事项的识别特征。

这一点引起了我的关注。其实抽查多少跟复印量多少是两个概念,底稿中更需要体现的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思路,而非无止境地复制记账凭证。

审计指引对科研经费审计提供了比较清晰的审计思路与方法,但审计人员在遇到指引没有涉及的情况时仍要要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此外,审计人员还要熟悉科研经费有关财政法律法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发挥自己的专业胜任能力,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因地制宜、分析研判、据实评价,既要保证较高的业务质量,也要精简不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指引意在指导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工作,明确工作要求,保证工作质量,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协会也将科研项目财务审计纳入职业质量检查范围,这更要求我们审计人员恪守职业道德,严把职业质量,尊重科研活动规律,助力创新发展。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有了更多的理解与体会。武雷老师通过科研项目(课题)相关的会计科目核算的例子,清晰明了地阐述了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核算方式。

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对收入、费用、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等重要概念有如下定义:

收入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增加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入。

费用是指报告期内导致政府会计主体净资产减少的、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的流出。

预算结余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在预算年度内预算收入扣除预算支出后的资金余额,以及历年滚存的资金余额。

政府会计主体中涉及科研项目(课题)的主体主要有科学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从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别。比如,“事业收入”科目,科学事业单位设置的下级科目为“科研收入”和“非科研收入”,高等学校设置的下级科目为“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通过这次培训,我知悉了“备案制”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结题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要求。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 “让科研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的重要指示,遵循“遵循规律,保障安全”、“放管结合,宽进严出”、“系统推进,综合治理”的总体原则。事务所和执业人员要严格要求自我,主动学习相关政策,尊重科研活动规律,恪守职业道德,强化勤勉尽责,积极配合检查;杜绝“弄虚作假、严重失职、审计能力不足、不配合相关工作、不配合整改要求”等负面情形。

总而言之,一方面,审计人员需要熟悉与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相关的业务流程与会计核算方法,另一方面,审计人员需要熟悉审计指引,熟悉科研项目(课题)结题审计的业务流程,充分理解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措施,掌握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律,尽可能给科研人员减负。

审计六组 汤雨薇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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