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会计法修订内容实施,自此陪伴会计人二十余年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正式画上句点,初级会计将开启新的时代篇章。如果初级会计师证书接替成为“新的替代体系”,继续教育还会继续吗?重庆立信
>>背景回顾:会计从业资格证正式取消!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次《会计法》修订工作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将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与会计职业道德相结合,提高了会计行业整体门槛,对于财务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问题分析:继续教育有延续的必要性吗?
1. 已拿到会计证人员需依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
不少考生表示,既然会计证已经取消,为什么拿到“绝证”的会计人员还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未免有失公平。对此相关部门人士表示会计证今后依然可以作为持证者会计能力和水平的证明,而继续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会计人员不断更新财经法规制度提升自我职业道德与技能,因此接受继续教育十分必要。
2. 未拿到会计证的从业者需依靠继续教育转型发展
根据继续教育最新意见稿可知今后继续教育将成为所有会计人的必修课,而不再仅仅局限于已经持有会计证的人员。会计工作关系到企业管理质量、市场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直接影响着社会公众利益,因此提高会计管理对提高企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尤为关键。现阶段我国会计行业基础岗位人员本就严重过剩,人工智能财务机器人又相继发出挑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会计从业者亟待通过国家制度引领、督促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跳出夹缝中生存困境转型发展,最终迈向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新台阶。
1. 教育对象: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新规中明确表述3种类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分别是:
(1)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换句话说凡是持有初级会计师证书、中级会计师证书、高级会计师证书的人员今后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对于已经持有会计证的在职人员来说接受继续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十分必要,因此今后要继续参加继续教育。
(3)其他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会计证正式取消,但会计人员工作的强专业性、业务性不变,因此不管是否持有会计证的从业人员今后都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增强竞争实力。
2. 教育学分:延续学分管理制,取得学分不得少于90分
新规定中对于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也做出整体改革,要求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所有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全国范围内有效,但不得结转至下年度。
3. 教育方式:初级会计考试每过一科可抵60学分,形式更灵活
继续教育新规获取学分的渠道更加广泛,形式也更为灵活多样,参加初级会计考试每通过一科可抵60学分,换句话说如果考生取得初级会计师证将可以一举两得直接抵免当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4. 教育用途:继续教育成为考核聘用、资格评定的重要依据
继续教育新规增加“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这一内容,可见参加继续教育今后很可能成为进入会计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新“门槛”,并成为会计人才聘用及晋升评定的重要条件,与会计人才发展息息相关。重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