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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交流会总结

2017-07-31

财税交流会总结

                                                          撰稿:马懿莘

立信财税法交流中心第二十九次交流会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2:30在重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本次交流会由我所注册税务师王义红老师主讲,资深税务从业者、注册税务师袁修渝老师也对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补充。此次交流会紧密围绕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相关问题展开,旨在解答企业关于即将开展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各种疑惑,指导企业顺利开展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会上,王义红老师就收入的确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规定、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做了详细介绍:

收入确认方面,王义红老师就购物卡收入、BT项目建设方收入及技术转让收入等热点问题做出了重点讲解,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对收款时间的约定,使得企业能够依据合同约定确认收入,从而确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的所得税处理方面,王老师强调,企业在撤回投资或减少投资时,一定要分清投资收回、股息所得以及资产转让所得这三种不同性质的款项,并且注意与转让投资区别处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面,王义红老师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文件的规定,列举了多项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以及扣除的限额,但是,王老师也指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必须具备相关的合法凭证,对未取得相关凭据的成本费用,在所得税预缴时允许按账面发生额扣除,但必须在汇算清缴前补齐所有凭证,否则不允许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扣除。

最后,王义红老师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企业获得政策性搬迁款的所得税处理、西部大开发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购进环保节能专用设备抵减税额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解读。

通过对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的解读,解决了许多企业在所得税处理过程中的疑惑,为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供了方便。此次交流会特别设置了提问交流环节,部分企业参会人员就各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了问题,包括“以旧换新”收入如何进行会计和所得税处理、企业重组中股权支付的吸收合并如何征税、加计扣除是否包含房屋租赁费用、不征税收入中民营资金补贴及购进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等等。针对企业的各种问题,邓涛所长、袁修渝老师、王义红老师在提供专业权威的解答的同时,带领与会人员进行热烈的讨论,使企业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了正确且深刻的理解。

通过此次交流会,企业财务人员不仅第一时间了解了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最新政策,并且就企业存在的特殊事项向兴立信专家进行了咨询,获得了解答。本次交流会为企业201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切实减少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并且增强了兴立信税务师事务所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在相互交流和沟通中共同拉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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