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审计培训小结
2012年11月19日下午2点半,在重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上清寺鑫隆达大厦A座12楼)举行了关于征地拆迁审计的培训会。
主讲人:段莉君 王桥 周文
现将本次培训的一些重要内容简述如下:
一、征地拆迁参考政策
主要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并辅以各区县自己下发的政策文件,但相关规定不能与前述市级文件相抵触。其中,渝府发[2008]45号规定主要有: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1)主城区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收土地面积,分一、二、三类地区三个标准计算。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8000元。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
农村房屋、青苗的补偿标准按该文件附表2、3执行。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附表4、5执行。其余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采取综合定额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综合定额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3.住房安置
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安置的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30平方米。
积极推行住房货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本区与被征地范围相邻地段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原则制定。
2008年1月1日后,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不实行自建住房安置。
(2)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
主城区外其他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确保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则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调整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部分征收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被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
(三)征收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
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审批土地时征收被征地土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统筹费。征地统筹费按土地面积征收。
(四)建立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1)促进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
(2)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3)建立生活困难救助制度
(五)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土地行政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和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划转工作,并做好农转非人员及参保人员身份确认、登记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就业培训。
民政部门要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公安部门要提供被征地农村居民的户籍资料,做好户籍审核、审批、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农转非户籍登记。
农业部门要做好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分配、使用、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工作。
财政部门要做好征地统筹费收取、使用的监督管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经费的划转、拨付工作。
审计、监察部门要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实施及征地统筹费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统建安置住房、定向销售住房的选址、施工、质量等管理工作。
(六)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需关注的要点
(一)区分包干内和包干外。
无论是包干内和包干外都要索取包干协议书。包干内主要是指一笔资金主要用于事先规定一些工程支出。一般情况下,工程红线图内的基本属于包干内。包干外主要是指由业主出面,就之前未详细规定的一些事项进行处理继而发生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若相关文件上有业主的签名背书,基本上属于包干外。
客户很有可能将包干内与包干外的账户搞混,在审计时要及时与他们沟通,提醒他们将其理清。
(二)款项需要专款专用,并且做到及时反馈。
在拨付的款项中,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搬迁补助费及拆迁奖励作为几个大类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核实其划分标准和用途,做到专款专用。与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发生的相关费用要计入工作经费中,其他无法划分的经费,计入其他专项支出中。
(三)现场要注重与客户的沟通
为了更好地开展审计工作,提高审计效率,要注意与客户的沟通技巧,做到不卑不亢,帮助并指导他们完成各专款明细表的基础数据的录入。另外,沟通并不能局限于财务部门的人员,在充分了解各个部门职能分工的前提下,还要与各个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从各个方面了解审计项目,降低审计风险。
(四)注重统计表数据与财务数据的核对。
填制统计表格时,要注重相关数据的核对和勾稽关系的检查。如已付数要与财务上的支出数核实相符。若出现差异,要询问客户出现差异的原因并记录差异产生的原因,若系账务处理错误,要提醒其调整。
(五)注重原始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除了渝府发[2008]45号文外,还要收集各区县自己下发的各种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其与45号文对比,看其是否超标。另外还需收集房屋实测图、户头登记表、拆迁补偿协议等资料,综合分析实际情况与相关资料,对出现的差异和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审计一部 晏顺